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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 ︳11.2灣仔衝突 4人暴動罪成 判囚34至45個月(12/12/2023)

1️⃣ 11.2灣仔衝突 4人暴動罪成 判囚34至45個月
bit.ly/3Rhfnnj

2019年11月2日,民主派區選候選人號召維園選舉聚會,遭警方驅散,示威者轉至灣仔一帶堵路。8人否認暴動等罪,早前4人罪脫,另4人則罪成,分別被判囚34至45個月。法官李俊文指,有被告除親身鼓勵外,同時為裝備供應者,其角色算是主導,刑責亦較重。另外,李官考慮到由案發至結案已超過4年,雖然不屬延誤,但對已開展新生活的被告有影響,故對各被告酌情減刑3個月。其中一被告涉候審期間企圖離港,另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。李官指她高價購買私人包機機票,更在出發前申請貸款,明顯打算長期離港逃避審訊,屬案情嚴重,就此罪判囚12個月。

2️⃣ 娉婷負責人聲稱自然療法治癌 3項無牌行醫罪均不成立
bit.ly/3TjV7Ea

3名患癌病人向聲稱提供癌症治療的美容中心「娉婷」支付近百萬進行「磁療」等,最後有兩人離世。負責人趙淑儀涉自稱自然療法醫生,亦建議對方停服治癌藥物,她否認3項無牌行醫罪,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,當庭釋放。被告在散庭時面露微笑,其親友則激動握拳。暫委法官鍾偉強指,條例所指的「內科執業」只涵蓋「西醫」,而控方立場是「西醫」意指「非中醫」。但鍾官不接納控方的廣闊演繹,若其論點正確,不應傳召普通科龔醫生作專家證人,應傳召中醫學專家,以證被告療程非隸屬中醫學範疇。由於條例所規範的是西醫內科執業行為,而專家表示被告的治療並非西醫範疇;事主亦同意接受被告的治療時,亦知道非西醫提供的服務,因此罪脫。鍾官亦提及事發於8年多前,證人就事件細節上記憶模糊,不能記起經過。

3️⃣ 【理大圍城】7人尖沙咀非法集結罪成 官拒信路過 反指有備而來
bit.ly/3Tk8dkO

大批市民發起「圍魏救趙」,9人涉於尖沙咀東非法集結,其中兩名男生開審前認罪,餘下7名被告則不認罪,被裁定罪成。大部份被告均有親自作供,稱當日路過現場被捕,惟暫委法官黃士翔逐一反駁,並拒絕接納各人證供。黃官先替其中8人索取背景報告,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判刑,除了其中一名以輪椅代步的女被告獲准保釋之外,另外7人須還柙候判。

4️⃣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展示橫額 余煒彬不認罪 擬提法律爭議 涉人權法基本法原則
bit.ly/46ZxtA6

5️⃣太古城「私了」案 被告稱踢陳真為阻止他繼續施襲 控方質疑為何不報警
bit.ly/3NlAfsk

法庭 ︳11.2灣仔衝突 4人暴動罪成 判囚34至45個月(12/12/20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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